索 引 号 /2022-00521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2-29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废止)
文  号 苏药监规〔2018〕1号
关 键 词 管理 实施

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废止)
发布时间:2018-12-29 17:51:00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好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

附件: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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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好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

附件: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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