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3 10:43:2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并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省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审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与宣传处、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基建办。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药学会、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药学会、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改革重点任务

1.深化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起草并提请省两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申报药品注册申请和国家审批的补充申请共724个(按受理号计),占全国国产药品注册申请量的18.2%,居全国第一;获批创新药6个,占全国上市国产创新药的60%。建立医疗器械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创新江苏服务站”,受理并上报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49件,已获批7件,居全国前列。

2.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在完成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基础上,推进全国首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出台改革文件8个,对所涉16项改革事项均制定了配套措施。通过实行优化准入、精简审批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开展合并审批和联合审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等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各类事项平均时限压减20%以上。

3.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以药品生产许可为试点,规范电子证照一体化流程管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利用新建成的药品生产审批等系统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全年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723件。开通“江苏药监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搭建与群众企业的沟通平台,多渠道公示办事指南、表单样本、办件送达等信息,实现工作重心从“事中服务”向“事前和事后服务”的转变。

4.深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和配套政策,将一致性评价纳入各地年度工作考核,支持中国药科大学建设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协同开展系列技术培训。全省已有93家企业共452个批准文号启动一致性评价工作,78个获正式受理,数量居全国第一;12家企业24个品规通过了评价,占全国总量的21%。

5.稳步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主动深入医药产业发展集中区,加强试点政策宣贯,引导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布局,探索建立基于持有人制度下的监管体系建设。我局2018年共受理持有人许可申请31件,批准31件,涉及248个品规,数量居全国前列。

(二)严格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6.集中开展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行动。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我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开展集中行动,组织对13个设区市开展实地督查,累计发现不合格项64项,提出整改建议71项。

7.深入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械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排查临床试验、生产、流通全流程风险。组织开展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认证检查等各类检查680余家次,督促企业整改缺陷1692项,约谈企业8家,收回GMP证书3张。

8.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药品抽样任务1.79万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1100批次、化妆品抽样任务1150批次,收到各类不良反应报告13.96万份,为开展各类检查、督查和整治提供精准靶向。分别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5期、2期、1期,对不合格产品均按程序进行了后处置。

9.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宣传部门、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打造“网站+两微一端”宣传模式,组织新闻发布(通气)会19场,发布新闻通稿37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00余篇,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5件,均已依法答复。

(三)严惩违法行为,着力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10.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以疫苗、中药注射剂、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整治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为契机,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省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6000余家,组织对18家注射剂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11.积极应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第一时间对省内3家疫苗生产企业、3家配送企业进行检查、排查,督促生产企业对22项缺陷、配送企业对9项缺陷进行整改;与省卫健委联合对省、市疾控中心、26家县级疾控机构、67家接种单位进行督查;全省共检查接种单位1347家,占总数63.2%。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疫苗监管长效机制。

12.狠抓案件查办。全年共查处行政违法案件3509件,货值金额7457.5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5个,责令停产停业29家,吊销许可证21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270件,追究刑事责任49人。

(四)加强立法研究,强化政策措施文件管理

13.做好立法研究工作。协调省人大将修订《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开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修订草案、立法对照表,并建议省人大将条例修订列为正式立法项目。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中“尚未制定法律”之实证研究》课题研究。

14.开展文件清理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确立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基本运转制度。组织全局对661件存量文件、161件增量文件,以及由我局起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6件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清理出需要废止或调整的文件4件。组织审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3件,先后完成涉及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清理。

15.清理审批所涉证明事项。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证明事项的清理,力求减少证明、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出国家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252项,逐条提出取消或保留建议,上报原省法制办;取消我局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并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6.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围绕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开展实地检查、座谈研讨活动,充分吸纳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9件。

17.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出台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31件,被申请复议11件,已全部办结;应对行政诉讼4起,已全部结案,均未败诉,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全系统累计收到和处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9.6万余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处理信访23件。

18.加强检察监督协作衔接。在全系统内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情况调研,摸底调查2016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提起的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梳理检察监督重点,并加强与省检察院沟通。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印发通知指导全系统做好公益诉讼有关工作。参加省人大就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题询问。

19.深化法律支撑体系建设。开展公职律师工作,7人获得律师工作证。落实《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法律顾问规定,完善法律事务指派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条线培训等多种形式举措,加强对全系统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类依法行政示范项目。


第二部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21875.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05.03万元,增长8.36%。其中:

(一)收入总计121875.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371.9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1080.03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经费安排变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专项收入减少,以及财政专项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事业收入1787.31万元,为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学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2.22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事业收入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在2018年无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6.其他收入1466.8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及其他。与上年相比减少824.80万元,减少35.99%。主要原因是按照审计要求,培训中心在2017年将结余资金上缴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53249.13万元,主要为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21875.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2.教育支出(类)支出8377.84万元,主要用于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代拨中专校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3705.45万元,减少30.67%。主要原因是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于建设新校区的支出因工程进度原因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5.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93.61万元,增长336.69%。主要原因是养老年金清算到位。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369.1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专项发展任务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676.08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业务量增加,各项经费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3761.60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57.88万元,增长39.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基数上涨。

7.其他(类)支出65.3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支出和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1.93万元,减少79.41%。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部分完工。

8.结余分配227.51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16.13万元,增长1899.21%。主要原因是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转入事业基金增加。

9.年末结转和结余52210.02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各预算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县级快检车配备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86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71.92万元,占95.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787.31万元,占2.6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6.86万元,占2.14%。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6943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1.54万元,占35.08%;项目支出    45076.16万元,占64.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4,706.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80.85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开支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及社保清算,基本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674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33.44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提高。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1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收到追加的中央转移支付。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二)教育(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上年度专项结转资金列支。

2.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9122.2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于建设新校区的费用,由于工程进度原因未支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5.23万元,支出决算为9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数变化。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存基数上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上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列支相应的中央专项资金。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06.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2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6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077.56万元,支出决算为8,90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5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食品安全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65.52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9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五)资源勘探信息(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六)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1.7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20.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调整提租补贴。

(七)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88.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95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74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3.44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数量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1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中央转移支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88.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95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1.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    52.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6.47%,比上年决算减少19.8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出国团组数和人数较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和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组团或工作人员参团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3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9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购置。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25.37万元,完成预算的88%,比上年决算减少13.1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以及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食品药品抽验检验工作、医疗器械抽验检验工作、药品器械认证审评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

3.公务接待费52.2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29万元,完成预算的42.11%,比上年决算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和兄弟省份交流增加,以及援藏援疆考察学习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局及各直属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从整体上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29万元,接待364批次,4576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来客、外省市单位来人学习交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我局承担援藏援疆援青海对口支援任务,受援单位来人调研、培训、学习和交流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属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经验交流以及与专业技术机构业务协作等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31.77万元,完成预算的50.28%,比上年决算减少191.0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会议批次和人数,以及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职能调整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10个,参加会议4796人次。主要为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会议、国家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布置会、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省级监督抽查及风险分析工作会议、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信用分类分级、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会、全省案件督办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业务条线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工作布置、研讨会以及各预算单位召开的与业务工作开展相关的其他会议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81.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17%,比上年决算减少303.5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培训批次和人数,以及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职能调整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3个,组织培训6736人次。主要为培训正副处职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培训示范班和师资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才培训班、全系统新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培训班、新出台的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抽检监测工作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员岗位培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人员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检查培训班、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使用与药品抽验质量分析培训班、全系统应急管理与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财务人员培训班以及各预算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此决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05万元,比2017年减少21.76万元,降低3.70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9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直属单位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6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7252.99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与上年相同。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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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3 10:43:2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并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省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审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与宣传处、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基建办。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药学会、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药学会、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改革重点任务

1.深化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起草并提请省两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申报药品注册申请和国家审批的补充申请共724个(按受理号计),占全国国产药品注册申请量的18.2%,居全国第一;获批创新药6个,占全国上市国产创新药的60%。建立医疗器械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创新江苏服务站”,受理并上报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49件,已获批7件,居全国前列。

2.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在完成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基础上,推进全国首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出台改革文件8个,对所涉16项改革事项均制定了配套措施。通过实行优化准入、精简审批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开展合并审批和联合审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等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各类事项平均时限压减20%以上。

3.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以药品生产许可为试点,规范电子证照一体化流程管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利用新建成的药品生产审批等系统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全年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723件。开通“江苏药监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搭建与群众企业的沟通平台,多渠道公示办事指南、表单样本、办件送达等信息,实现工作重心从“事中服务”向“事前和事后服务”的转变。

4.深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和配套政策,将一致性评价纳入各地年度工作考核,支持中国药科大学建设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协同开展系列技术培训。全省已有93家企业共452个批准文号启动一致性评价工作,78个获正式受理,数量居全国第一;12家企业24个品规通过了评价,占全国总量的21%。

5.稳步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主动深入医药产业发展集中区,加强试点政策宣贯,引导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布局,探索建立基于持有人制度下的监管体系建设。我局2018年共受理持有人许可申请31件,批准31件,涉及248个品规,数量居全国前列。

(二)严格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6.集中开展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行动。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我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开展集中行动,组织对13个设区市开展实地督查,累计发现不合格项64项,提出整改建议71项。

7.深入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械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排查临床试验、生产、流通全流程风险。组织开展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认证检查等各类检查680余家次,督促企业整改缺陷1692项,约谈企业8家,收回GMP证书3张。

8.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药品抽样任务1.79万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1100批次、化妆品抽样任务1150批次,收到各类不良反应报告13.96万份,为开展各类检查、督查和整治提供精准靶向。分别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5期、2期、1期,对不合格产品均按程序进行了后处置。

9.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宣传部门、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打造“网站+两微一端”宣传模式,组织新闻发布(通气)会19场,发布新闻通稿37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00余篇,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5件,均已依法答复。

(三)严惩违法行为,着力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10.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以疫苗、中药注射剂、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整治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为契机,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省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6000余家,组织对18家注射剂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11.积极应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第一时间对省内3家疫苗生产企业、3家配送企业进行检查、排查,督促生产企业对22项缺陷、配送企业对9项缺陷进行整改;与省卫健委联合对省、市疾控中心、26家县级疾控机构、67家接种单位进行督查;全省共检查接种单位1347家,占总数63.2%。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疫苗监管长效机制。

12.狠抓案件查办。全年共查处行政违法案件3509件,货值金额7457.5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5个,责令停产停业29家,吊销许可证21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270件,追究刑事责任49人。

(四)加强立法研究,强化政策措施文件管理

13.做好立法研究工作。协调省人大将修订《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开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修订草案、立法对照表,并建议省人大将条例修订列为正式立法项目。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中“尚未制定法律”之实证研究》课题研究。

14.开展文件清理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确立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基本运转制度。组织全局对661件存量文件、161件增量文件,以及由我局起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6件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清理出需要废止或调整的文件4件。组织审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3件,先后完成涉及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清理。

15.清理审批所涉证明事项。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证明事项的清理,力求减少证明、减轻申请人负担。梳理出国家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252项,逐条提出取消或保留建议,上报原省法制办;取消我局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并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6.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围绕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开展实地检查、座谈研讨活动,充分吸纳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9件。

17.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出台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31件,被申请复议11件,已全部办结;应对行政诉讼4起,已全部结案,均未败诉,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全系统累计收到和处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9.6万余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处理信访23件。

18.加强检察监督协作衔接。在全系统内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情况调研,摸底调查2016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提起的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梳理检察监督重点,并加强与省检察院沟通。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印发通知指导全系统做好公益诉讼有关工作。参加省人大就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题询问。

19.深化法律支撑体系建设。开展公职律师工作,7人获得律师工作证。落实《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法律顾问规定,完善法律事务指派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条线培训等多种形式举措,加强对全系统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类依法行政示范项目。


第二部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21875.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05.03万元,增长8.36%。其中:

(一)收入总计121875.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371.9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1080.03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经费安排变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专项收入减少,以及财政专项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事业收入1787.31万元,为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学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2.22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事业收入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在2018年无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6.其他收入1466.8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及其他。与上年相比减少824.80万元,减少35.99%。主要原因是按照审计要求,培训中心在2017年将结余资金上缴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53249.13万元,主要为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21875.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2.教育支出(类)支出8377.84万元,主要用于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代拨中专校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3705.45万元,减少30.67%。主要原因是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于建设新校区的支出因工程进度原因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5.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93.61万元,增长336.69%。主要原因是养老年金清算到位。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369.1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专项发展任务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676.08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业务量增加,各项经费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3761.60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57.88万元,增长39.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基数上涨。

7.其他(类)支出65.31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支出和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1.93万元,减少79.41%。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部分完工。

8.结余分配227.51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16.13万元,增长1899.21%。主要原因是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转入事业基金增加。

9.年末结转和结余52210.02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各预算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县级快检车配备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86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71.92万元,占95.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787.31万元,占2.6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6.86万元,占2.14%。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6943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1.54万元,占35.08%;项目支出    45076.16万元,占64.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4,706.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80.85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开支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及社保清算,基本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674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33.44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提高。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1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收到追加的中央转移支付。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二)教育(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上年度专项结转资金列支。

2.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9122.2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于建设新校区的费用,由于工程进度原因未支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5.23万元,支出决算为9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数变化。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缴存基数上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缴存基数上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列支相应的中央专项资金。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06.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2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6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077.56万元,支出决算为8,90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5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食品安全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65.52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9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五)资源勘探信息(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六)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1.7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20.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调整提租补贴。

(七)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88.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95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74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3.44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数量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1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中央转移支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88.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95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1.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    52.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6.47%,比上年决算减少19.8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出国团组数和人数较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和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组团或工作人员参团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3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9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购置。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25.37万元,完成预算的88%,比上年决算减少13.1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以及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食品药品抽验检验工作、医疗器械抽验检验工作、药品器械认证审评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

3.公务接待费52.2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29万元,完成预算的42.11%,比上年决算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和兄弟省份交流增加,以及援藏援疆考察学习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局及各直属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从整体上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29万元,接待364批次,4576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来客、外省市单位来人学习交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我局承担援藏援疆援青海对口支援任务,受援单位来人调研、培训、学习和交流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属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经验交流以及与专业技术机构业务协作等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31.77万元,完成预算的50.28%,比上年决算减少191.0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会议批次和人数,以及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职能调整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10个,参加会议4796人次。主要为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会议、国家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布置会、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省级监督抽查及风险分析工作会议、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信用分类分级、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会、全省案件督办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业务条线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工作布置、研讨会以及各预算单位召开的与业务工作开展相关的其他会议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81.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17%,比上年决算减少303.5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培训批次和人数,以及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职能调整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3个,组织培训6736人次。主要为培训正副处职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培训示范班和师资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才培训班、全系统新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培训班、新出台的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抽检监测工作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员岗位培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人员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检查培训班、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使用与药品抽验质量分析培训班、全系统应急管理与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财务人员培训班以及各预算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此决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05万元,比2017年减少21.76万元,降低3.70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9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直属单位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6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7252.99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与上年相同。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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