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丁宁宁等3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苏药监党〔2023〕44号 |
|
|
|
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丁宁宁同志任南京检查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京检查分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高静贤同志任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缪佳同志任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6月19日 |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