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补充申请试点前置服务针对哪些企业和品种?
发布时间:2025-02-26 14:20:07

答复:前置服务范围为化学药品(包括原料药)上市后药学重大变更(药学重大变更需开展临床研究的,变更原料药、辅料、药包材供应商且变更后产品登记状态为“I”的,以及一致性评价申请不属于试点前置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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