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446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10-2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液化空气储能空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12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润忠东路南侧。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5358.55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液化空气储能空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11-11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液化空气储能空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125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液化空气储能空分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苏发改资环〔2025〕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505-320582-89-05-761537,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润忠东路南侧。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75769.81万kW·h、蒸汽(1.2MPa,192℃)23552.08t、工业水209.44万t、新水0.04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5358.55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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