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全面总结分析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全面客观评价“十二五”时期工作成效和不足,科学谋划和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今年6、7月份,我局会同省经信委、住建厅和水利厅等职能部门,邀请省节能监察中心以及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节能专家,对部分省级公共机构和各设区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展和成效
“十二五”时期,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积极协调本级经信、财政、住建、水利等职能部门,坚持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制度标准抓起,从重点领域管起,突出检查指导,强化监督考核,扎实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考核评价,抽考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扎实,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能明确,节能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效。各设区市综合得分超过90分的有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盐城和泰州市。
(一)节能和节水目标顺利实现
从考核评价和能耗统计情况看,“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消费能源和资源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分别同比下降了0.94%和1.14%。消费的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电力、天然气、热力等占比明显提升,煤炭等占比进一步减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240.61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0.01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49.78立方米,较2010年分别下降15.58%、13.45%和15.81%,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节能节水目标任务。
(二)组织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基本健全
各设区市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与经信、财政、住建、环保、水利、商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更加顺畅,与教科文卫体等系统的协作配合更加密切,基本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部分地区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地方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涉及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标准,基本构建了实施有计划、管理有制度、执行有规范、考核有标准的制度体系。
(三)分类管理和监督考核针对性、有效性更强
“十二五”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密切联系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机构类型、办公形式、用能区域等情况,积极研究探索节能管理的新课题、新思路、新模式。无锡市对本地区公共机构,区分机关、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场所、驻锡高校、金融机构、军营等八类实施不同管理措施;连云港、镇江等市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节能措施任务落实;徐州、宿迁等市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南京等市积极利用市场机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淮安、扬州等市积极开展以“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绿色用能、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绿色机关”创建活动;淮安、泰州等市实行节能执法持证上岗;苏州、南通和常州等市以广泛的节能节水示范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各项节能制度措施落实。
(四)节能和节水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常态
“十二五”期间,各设区市积极开展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规范创建单位选拔、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培训指导、先期评估、组织迎查等各个环节,实施全流程覆盖,确保创建质量。同时,积极引导所辖或所属公共机构参加国家和省级节能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有84家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503家单位成功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65省级公共机构成功创建节水型单位,对推动公共机构以及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发挥了榜样引领作用。
(五)节能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成效突出
实现全省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应用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大大提升了各级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同时,借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了能耗统计数据采集、管理、分析,以及对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能设备、节能工作等基础信息建设质量,基本实现对节能基础工作信息化动态管理。
(六)节能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深入广泛
各设区市每年结合节能宣传周、示范创建等活动,采取报告会、现场会和低碳体验等方式,并通过报纸、杂志、网络,以及邀请不同媒体记者亲身参与等形式宣传节能典型。每年组织所辖或所属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类节能业务培训。经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组织各类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超过6.2万人次,超额完成“十二五”组织5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各级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评价的总体情况看,抽考的省级公共机构和各设区市普遍重视节能工作,各类节能制度、基础台账和资料健全,节能宣传活动多、内容丰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较为广泛,基本实现了由夯实工作基础和宣传教育引导,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转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还不够。地区、单位和系统主管部门之间,在推进节能工作上投入的力量、资金和配备人员的能力素质等差距较大,工作进展、成效等还很不平衡。二是整体推进、多措并举还不够。依靠政府行政措施多,运用经济、技术、市场等激励、引导手段少,缺乏充分发挥社会专业的节能力量和资源的配套政策。三是宣传典型、强化示范还不够。重视发现节能典型、重视节能示范创建,但对如何发挥典型单位和成功创建节能示范单位的作用,还缺乏更多和更好的办法、措施。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设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既要看到“十二五”取得的成绩,全面客观总结经验,又要深入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抓好《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落实,为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贡献。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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