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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概况(2016)

发布日期:2016-02-24 16:11
来源: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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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概况

 

江苏省粮食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保障全省粮食供应安全,承担粮食省长负责制下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起草地方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军粮供应,指导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四)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地方粮油储备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五)依法开展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省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六)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省粮食局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会议精神,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力保农民种粮卖得出。粮食收购是各级粮食部门的主职。当前,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居高难下,粮食收购压力空前,特别是夏粮收购,小麦商品率高、农民卖粮意愿强烈、售粮时间集中,极易引发“卖粮难”。各地必须将夏粮收购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严阵以待,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好预案、预警、预控。要从现在开始,立即着手采取非常规措施,及早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快腾仓并库,加大压库促销和出库交割“去库存”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仓容,加快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全力扩大收储能力。要适时启动最低价收购执行预案,抓好政策性粮食收储,组织好市场化收购,坚决杜绝“卖粮难”。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争取20%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抓紧制修各级地方储备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收好管好储备粮。

(二)力推“粮安工程”建设。制定发布《江苏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及早下达今年新建仓储物流、烘干机等项目计划。加快推进去年安排的55.7亿斤仓容新建扩建、54套烘干项目建设,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早用于粮食收购。加快智慧粮库建设,已经安排的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要加紧实施,确保秋粮收购前投入使用。加快“互联网+粮食”平台建设,打造“粮油网络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粮食收购现场快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编制发布全省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开工建设江苏粮食应急保供中心。积极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放心粮油、成品粮油储备、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支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网点等载体建设。推进军粮专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结合世界粮食日等开展好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

(三)力攻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土地置换、产业合作等形式兼并重组,加速资金、资产、资源集聚,培育企业集团。引导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产业联盟等方式,建设生产基地,掌控优质粮源。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粮食深加工关键技术和新装备攻关,增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兼并重组等方式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省属公司等大中型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粮食贸易、产业体系。规划粮食产业园建设,带动产业经济集聚发展。各地要积极争取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基金,全面提升粮食产业经济,助推“三农”发展。

(四)力抓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是粮食工作的统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指挥棒”,我们要学透研深,细化政策制度,推动行业发展。尚未出台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的市县要加快进度。粮食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做好自查和对县(市、区)的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同时,做好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粮食收储现代化水平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战略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快编制发布 “十三五”粮食专项规划。要做好地方立法调研,全面落实检查对象随机、检查人员随机的“双随机”监管要求,推广应用移动执法信息系统,抓好粮食库存、粮食收购等专项检查,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妥善处置质量不合格粮食。

(五)力促科技人才兴粮。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对接及合作,开展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规划等方面的基础性应用研究。积极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搭建粮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开展储粮仓型、小麦真菌毒素、秸秆综合利用等应用技术研究。推动职称评审评定,组织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选拔赛,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继续实施市县粮食局长、购销公司经理、粮库主任三年轮训计划。加强“粮食智库”建设,组建全省粮食行业政策、技术和项目专家库,探索导师制人才培养新路径。同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强经济薄弱地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和支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省粮食局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及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日常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taptap点点手机版网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2、政策法规处

起草地方粮食流通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全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

3、调控处(省级储备粮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承担全省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落实军粮供应,承担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办理省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站(点)认定和陈化粮(重度不宜存粮)购买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4、产业发展处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定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5、监督检查处

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6、财务处

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拟订省级储备粮油财会制度并监督执行;开展全省粮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7、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出国(境)人员政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承担全省粮食流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9、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直属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江苏省军粮供应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江苏省粮食干部培训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四、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15〕125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苏财绩[2015]124号)等文件以及省粮食局2016年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依据依法理财、公开透明、保障重点的原则,通过与各相关处室及部门反复协商,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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