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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255/2020-00170 分        类 法律法规 法规体改(行政审批) 报告
发文日期 2020-10-16
标        题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文        号 苏粮发〔2020〕4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0-16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保障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高位推动,切实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2019年以来,共召开36次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重要事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管储,着力推动立法修规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粮食和储备安全治理,坚决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每年召开2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研究制发我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和taptap点点手机版网工作要点等,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任务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并根据我局职能,确定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法治学习。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将党章党规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先后邀请省司法厅、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专家、教授举办宪法修正案、民法典专题讲座;举行我局重组后的首次宪法宣誓仪式。把宪法和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依托局机关“金谷大讲堂”组织4次法治辅导,重点就《宪法》和《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带动全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法治力量。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我局法治工作力量。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国浩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明确3名执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持续对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政策措施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完成首批公职律师遴选,1名在职人员已经省司法厅审批通过,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建立了一支以局法制机构为基础、各专业机构同参与的法制工作支撑队伍,合力处理复议、诉讼、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等工作。

二、注重整体推进,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五)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对我局2014年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共取消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及企业的选择确认、省级储备粮轮换确认、因不可抗力造成地方储备粮运作出现重大亏损的核实等3项行政确认事项。2017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下放市、县办理。我局现有权力清单55项,包含1项行政许可、52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奖励。二是推进“一网、一扇、一次”政务服务改革。我局办事事项除涉密外全部实现“不见面”,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办事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本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三级四同,全省网办事项集中对接到政务服务网平台。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落实“应进必进”,并实现综合窗口“一窗”受理。三是优化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和合同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竞争的政策措施。20192020年,我局制定出台或者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文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不涉及行政垄断情形。20205月,推动江海粮油集团与法国路易达孚公司合作项目签约,全力服务保障我省粮油市场发展。

(六)持续推动立法修规。一是推动首部省级涉粮法规出台。我局代拟的《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1日已正式施行。《条例》建立了重大自然灾害年份粮食收购保障制度、粮食收购融资担保机制、超标粮食收储处置机制、“问题粮”报告和召回制度等重要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因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造成的储备粮轮换亏损、建立省级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对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进行清单式管理。《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粮食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粮食主产省出台的第一部粮食地方性法规,得到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二是推动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2008年我省发布了《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5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20年再次启动修订。我局组织完成了《办法》立法后评估和政策研究,并依据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条例》,履行了立法资料梳理、储备管理问题调研、修订内容推敲起草、意见征求汇总吸收等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完成《办法》修订草案、起草说明、立法对照表和草案解读等准备,目前相关材料已正式报送省政府审议,预计年内出台修订后的《办法》。三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条例》施行后,我局加强组织宣传,落实配套措施,努力确保《条例》贯彻实施效果:我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721日正式印发至各市县党委、政府;启动《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已以省政府名义印发(苏政办函〔202044号);推动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明确有关涉农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360号);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2号)等。

(七)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规范优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每年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制定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机制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以及对涉及处置重大或重要国有资产、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安排等重大项目,均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操作规则。2019—2020年,我局共遴选、发布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前决策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1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情形。二是严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实现应审必审、依法合规。2019—2020年,完成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2份民事合同审查,对涉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储备粮体制机制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及项目招标、课题研究等合同进行了认真审核,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08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代拟的政府规章和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情形。对我局自2014年以来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13件、修改2件、废止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八)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修订完善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明确了公示方式和公示期限。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执法层级、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界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并明确了审核程序。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已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每年进行执法证审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和清理,年均培训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执法人员达140人次,清理我局调离、退休等执法人员3人,清理情况及时向省司法厅报告。目前,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39人。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发《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监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梳理形成我局55项监管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专家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与信用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双随机”检查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四是开展库存大清查。2019年我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抓住关键节点,压实各级责任,高质量完成了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全省13个市、76个县全面建立大清查协调机制,培训检查人数7773人,派出督导组179个,参与督导人数926人,清查库点1563个、清查粮食数量2389万吨,扦取检验样品10865份。大清查结果表明,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

(九)持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主动公开强化监督。我局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政务信息和工作报告。20192020年,我局政策解读202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0次;办理9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印发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二是加强12345服务热线工作,修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2345服务热线实施办法》,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保障监督渠道作用发挥,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74件次,达到了回访率100%,办理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局出台了行政复议规定和行政应诉制度,编撰了《行政复议办法操作手册》,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分批组织局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资格考试,现有6名同志取得行政复议人员资格。2019—2020年,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三、注重责任担当,切实履行防疫物资和粮食安全保障责任

(十)依法实施防疫物资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我局牵头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局从严从紧压实责任,高效运转连续作战,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医疗物资供应。截至10月12日,累计采购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5356万只(件、套)、调拨各类物资(含工信部调拨量)5196万只(件、套)。我局制定战时及常态化防控医疗物资采购办法,规范物资采供管理,固化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流程,强化对生产环节、需求环节、采购环节和分配环节的责任落实;安排财务审计、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全程参与重点医疗物资采供环节,建立清单台账,确保物资调拨有序并做到全程留痕管理。

(十一)依法实施粮食安全保障。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认为粮食稳定供给功不可没。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保粮食安全”纳入“六保”要求。我局多措并举,加强粮油市场监管,做好粮油市场保供,保障全省粮油货源充足,市场供应正常,价格稳定。由局领导带队,分6个小组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强化监测预警,宣传解读保供稳价措施,及时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推进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复工达产,帮助湖北黄石市解决在苏存储3000吨成品粮,并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对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市场保供的121家重点粮油企业给予3894万元补助,切实落实“保粮食安全”要求,保障江苏粮食安全。

四、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表明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良好,但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着短板,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依法办事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对标落实中央和省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二是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点立法修规项目进程,按时出台《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健全《条例》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资金管理、紧急征用等物资储备配套制度。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防范。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taptap点点手机版网。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学习培训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条例》宣传活动。六是全面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

特此报告。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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