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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255/2020-00172 分        类 法律法规 法规体改(行政审批) 报告
发文日期 2020-08-31
标        题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实施五年情况评估报告
文        号 苏粮发〔2020〕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实施五年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01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依法行政办: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保障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实施五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方案。局党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听取法

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管储,着力推动立法修规工作;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制度等合法性审核,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粮食和储备安全治理。逐年印发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等,将《实施纲要》提出的任务进一步细化,结合我局职能,确定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改革创新,政府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对我局2014年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共取消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及企业的选择确认、省级储备粮轮换确认、因不可抗力造成地方储备粮运作出现重大亏损的核实等3项行政确认事项;2017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下放市、县办理。二是统一窗口受理。我局作为首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的单位,完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密事项外)统一到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并向省政务线上平台集中,办理依据、流程及申请材料清单全部上网公示,明确办理时限。内部审核流程通过我局“权力阳光系统”予以固化,明确每个审核环节的职责。我局现有权力清单55项,包含1项行政许可、52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奖励。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制定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并按照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指导基层部门推进落实。

(四)持续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一是修订《江苏省粮食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明确了“罚与不罚”的情形,列举了从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情形,对52项行政处罚事项划分了“罚轻罚重”的标准。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梳理形成我局56项监管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专家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与信用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双随机”检查机制得到全面落实。三是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监管。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我省连续3年获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指导市县切实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的主体责任。2019年,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抽调702名检查人员组成80个普查组,对我省1563家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进行清查,摸清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以及库存粮食质量等情况,切实向国家交出一本明白账。

(五)持续优化服务方式。完成我局55项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更新,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精准度。一是减时间,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比表彰、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达标及先进单位评比等2项行政奖励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将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事项的实地核查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二是减环节,减少我局在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实现统一认证单点登录,提升用户体验。三是减材料,实现2项行政奖励事项材料数量缩减近5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事项申请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四是减跑动,2项行政奖励事项提高网办深度,逐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我局还在省政务线上平台发布4项公共服务事项:即粮食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粮食价格信息发布、节粮减损宣传与技术推广、粮油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三、坚持立法修规,制度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六)推动首部省级涉粮法规出台。20186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将《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称《省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至2022年立法规划。20193月,《省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我局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要求,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经过两年多努力,《省条例》于20201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31日已正式施行。《省条例》建立了重大自然灾害年份粮食收购保障制度、粮食收购融资担保机制、超标粮食收储处置机制、“问题粮”报告和召回制度等重要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因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造成的储备粮轮换亏损、建立省级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内产销区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涉及政府性资金资产投入建设及维修改造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立清单进行管理。《省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粮食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粮食主产省出台的第一部粮食地方性法规,得到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认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充分肯定。

(七)推动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2008年我省发布了《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2015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0201月,我省出台了《省条例》。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省条例》的新要求,完善我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进一步保障政府储备安全,提升储备调控效能,我局申请省政府对《办法》再次进行修订。《办法》列入2020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后,我局组织完成了《办法》立法后评估和政策研究,启动修订程序。目前,《办法》已完成由我局组织的相关立法资料梳理、储备管理问题调研、修订内容推敲起草、意见征求汇总吸收等工作,并于78日将《办法》修订草案、起草说明、立法对照表等材料报送省政府审定,预计年内出台修订后的《办法》。

(八)推动《省条例》贯彻落实。《省条例》施行后,我局加强组织宣传,加大解读力度,落实配套措施,着力依法履职,努力确保《省条例》贯彻实施效果。一是根据《省条例》内容,启动《办法》修订工作。二是根据《省条例》要求,启动《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苏政办函〔202044号)。三是推动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明确有关涉农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360号)。四是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2号)。五是根据《省条例》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对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市场保供的121家重点粮油企业给予3894万元补助。六是加快推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省条例》建立地方政府储备粮动态远程监管机制的要求。七是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纳入省重点发展专项规划目录。

四、坚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高

(九)规范优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每年制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建我局重大决策智库团队,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法律制度建设尤其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制定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以及对涉及处置重大或重要国有资产、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安排、信息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均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操作规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152020年,我局共有12项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1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情形。

(十)严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后,方可提交党组会议审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实现应审必审、依法合规。修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细则》,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程序、内容等规则。近五年来,完成近5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民事合同审查,对涉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地方储备粮体制机制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及项目招标、课题研究等合同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违法文件公布实施。对我局自2014年以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13件、修改2件、废止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十一)强化专业法律力量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支撑。一是设立法律顾问。依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方案》,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国浩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明确3名执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持续对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政策措施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撑。二是遴选公职律师。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完成首批公职律师的遴选工作,1名在职人员已经省司法厅审批通过,取得公职律师证书。三是组建专业团队,建立一支以局法制机构为基础、各专业机构同参与的法制工作支撑队伍,合力处理复议、诉讼、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等工作。

五、坚持强化监督,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高

(十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和我局“三定”规定,修订完善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明确了公示方式和公示期限。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执法层级、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界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十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已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每年进行执法证审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和清理,年均培训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执法人员达140人次,清理我局调离、退休等执法人员3人,清理情况及时向省司法厅报告。目前,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26人。

(十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定期13个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工作内容、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说明,以查促改、以改促进。

  1. 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五)主动公开强化监督。每年制定我局taptap点点手机版网工作要点,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和工作报告,近五年来政策解读323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27次。加强各方渠道监督,20152020年,我局共办理16件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印发我局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依法办理群众信访41件次;修订《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2345服务热线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理流程,保障监督渠道作用发挥,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82件次,按照实施办法向投诉人回复,达到了回访率100%,办理率100%,满意率100%

    (十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局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规定》和《行政应诉制度(试行)》,组织编撰了《行政复议办法操作手册》,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分批组织局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资格考试,现有6名同志取得行政复议资格,2015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建立业务处室牵头负责、法制处室统一综合协调的行政应诉机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案件,认真答辩举证,按时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2016年有1例行政诉讼案件,就南通宝峰米业诉我局信息公开一案,南京中院最终判决我局不存在行政不作为行为,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七、坚持多措并举,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十七)组织宪法专题学习和宣誓活动。制定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部署,在全局范围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邀请省司法厅、南京审计大学等单位专家举办宪法修改专题讲座。把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9430日,我局举行重新组建后的首次宪法宣誓仪式。通过专题学习和宣誓,广大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普遍提高。

    (十八)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坚持局党组带头学法,将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学法渠道,筑牢依法执法基础。将法律教育和依法行政纳入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长培训内容,坚持每年开展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十九)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以及“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法治粮食宣传活动。依托局机关“金谷大讲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听取了“法治思维与能力提升”专题报告。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第二届“万人学法活动”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八、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52020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着短板、弱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专业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等。下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眼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对标落实中央和省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点立法修规项目进程,按时出台《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健全《省条例》及物资储备的配套制度。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防范。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taptap点点手机版网。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学习培训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省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关爱粮食、关注粮食安全。

特此报告。

附件: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数据清单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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