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省小麦、油菜籽等夏季粮油收购(以下简称“夏粮收购”)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7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的“首考”之年,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系统观念,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一线督导服务,将调查研究贯穿夏粮收购工作全过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主动呼应售粮主体和收购企业等现实诉求。做好粮食收购预案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开展政策性收购,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组织协调,实化细化收购举措
坚持市场化收购导向,优化完善共同担保基金,在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带头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强化地方与中央储备协同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储备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和储备粮吞吐调节功能,稳定收购市场。统筹做好收购仓容、资金、器材和人员等保障,指导收储库点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等要求,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减少农民收购现场等候时间,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优化收购业务流程,细化收购服务措施,推广应用“满意苏粮”APP,通过预约收购引导错峰售粮。指导企业排查粮食出入库、烘干、熏蒸等各环节风险隐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平稳收购、安全收购。积极创新收购方式,倡导优粮优价,持续开展优质粮食订单收购,稳固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购销关系。拓展粮食产销协作,鼓励开展产销区南北挂钩对接,推动线上线下多渠道交易合作,促进省内、省际间粮源高效顺畅流通,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三、强化分析研判,保障市场运行稳定
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收购进度、价格行情等信息,引导农户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稳定市场预期。做好夏粮收购进展宣传报道,及时释放粮食供应充足、保障有力、运行平稳等积极信号,引导各类主体理性购销。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发声、回应关切。健全粮油应急供应体系,统筹做好粮油市场常态化保供和重要时点节点、应急状态下保供。
四、从严监管执法,规范收购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提升暨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将夏粮收购执法监管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对辖区内所有参与夏粮收购的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从严从重查处坑农损农行为,确保收购行为规范、市场有序。督促收购企业严格收购程序和行为规范,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准则、“三个绝不允许”收购纪律。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审批、仓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充分发挥“12345”“12325”及地方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前哨”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风清气正的夏粮收购环境。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