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对1893家粮食企业2022年度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粮食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 A、B、C三级;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制,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发放。
2.粮食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重新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更换证书。
3.2022年度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信用评价初审机关收回证书,并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1)企业在评价年度内发生一票否决评价指标所列情况的;(2)企业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失信行为,需降低信用等级的;(3)其他事由需要降低信用等级的。
4.粮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可通过当地粮食和储备部门或进入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