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354/2014-00199 | 主题分类: | 林业,林业 |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4-04-30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 摘要: |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林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推进全省林业改革。
3.组织开展全省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4.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
5.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6.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指导全省森林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指导全省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
7.拟订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8.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的建议。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工作。
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稳步提升森林资源数量质量。深挖造林潜力,确保完成新增造林60万亩。大力推进纵深沿海防护林建设、南水北调东线等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实施黄河故道综合治理造林绿化工程。努力推进盐土、石山等困难立地绿化和水土流失区、工业污染区等重点区域林业生态治理。新建一批珍贵用材林、木本油料林、优质经济林等高效林业基地。深入推进绿色村庄建设,新建绿化示范村1000个。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提倡身边增绿、见缝插绿。因林制宜开展森林经营工作,完成森林抚育150万亩。突出抓好试点项目,强化技术培训,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开展成效监测,探索有效的抚育机制和模式。
2.扎实推进湿地保护恢复。以自然湿地保护率列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考核为抓手,以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内湿地为重中之重,推进自然湿地保护,加快退化湿地修复,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38%。继续实施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快对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退化湿地的生态恢复治理,恢复湿地5万亩,促进全省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下降的趋势加快扭转。推进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新增2-3个省级湿地公园,申报1-2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3.严格规范资源保护管理。严守林地生态保护红线,重抓重点公益林管理,确保面积稳中有升。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开展规划内林地的权属清查,加快规划内林地林木确权,着力提升林权登记发证管理水平。严控800公顷林地占用征收定额,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国家和省基础工程等需求。加强对林木采伐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批程序,严控155.3万立方米年度限额,组织做好“十三五”全省采伐限额编制。加强野生动物自然栖息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有序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4.切实加强林业灾害应急处置。抓好森林防火,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关于做好冬春森林防火工作及进一步推进全省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会上已经作了专题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初步预测,今年林业有害生物将呈高发态势,我们要超前准备,采取综合措施强化防控。突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竹林及经济林病虫、林业有害植物5类防控重点。继续压缩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树数量,注重拔除孤立性、小面积疫点。增强美国白蛾现有测报站能力、合理增设测报点,启动实行双日零报告制度,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积极推行杨树食叶害虫专业化防治,确保绿色通道杨树害虫不大规模蔓延。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和高效运转,为科学防治提供保障。以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为重点强化检疫监管,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5.大力促进林业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力争林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继续促进杨树等林板纸一体化、林木种苗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壮大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竹培育利用、经济林果综合利用等特色林业产业,加快森林湿地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节约环保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林产品交易流通等新兴产业。要注重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林业产业政策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杠杆作用,扶持林产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和产业升级。依据《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加强首批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组织开展第二批认定。编制完成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开展林业产业政策宣讲等活动,打造林产品信息平台,宣传展示林业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动态。
6.积极传播林业生态文化。加快成立省生态文化协会,发挥协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继续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组织青岛世园会“江苏文化展”,高质量建设第三届中国(天津)绿化博览会江苏展园。推进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县(市、区)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湿地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开通江苏省林业生态文明教育网,扩大江苏林业网和各级林业网站舆论作用,开展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纪念日活动,宣传普及林业生态文化知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挖掘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
7.着力夯实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地方立法。以法制审核和制度廉评为关键环节,抓好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大力实施林业“三新”工程,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强化林业科技支撑作用,积极引导在乡土树种培育、绿化造林治理污染、湿地净化水质、重大林业病虫害综合防控、智能木质家具制造等方面开展林业科技研究。面向基层广泛组织林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完成3-5个市的乡镇林业站长能力培训测试,突出抓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植物检疫员等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林业执法水平。推进森林公安体系建设,启动建设森林公安警务综合平台。用好财政资金,继续加强乡镇林业站、木检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林木良种基地等基层林业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为造林绿化夯实良种基础。
8.努力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收尾,在市县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局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开展,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优良政风行风推进林业事业发展。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我局内设8个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林业改革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森林公安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林业产业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和5家直属事业单位(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标准是经过省人社厅核定,预算由省财政厅代编。
2.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是按照省财政厅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
3.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局的部门职能向省财政厅申报核准后编制。
二、2014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有关说明如下(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一)江苏省林业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预〔2014〕7号)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
(3)专户管理非税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江苏省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江苏省林业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三)江苏省林业局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201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度省财政共安排我局预算3524.3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3504.3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0万元。部门预算由基本支出1878.02万元、项目支出1580.49万元、预留机动经费65.8万元构成: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5万元,主要是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二是农林水支出3024.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专项支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支出;三是住房保障支出274.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住房提租补贴以及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