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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期]省林业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发布日期:2015-10-29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10月27日和28日,省林业局党委、纪委分别组织局处以上干部和局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
  在局全体处级干部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夏春胜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四风”问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要求局党委成员和局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邱昱东详细讲解了修改后的《条例》和《准则》亮点,指出中央印发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全局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地抓好学习贯彻。
  会议要求,一要原文通读《条例》和《准则》,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要敬畏纪律,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二要认真贯彻实施好《条例》和《准则》。局各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准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三要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局党委成员要对分管的处室(单位)加强管理,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职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处室(单位)、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处室(单位、支部)人员加强管理,关心干部成长,决不能把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害了干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小抓早,有苗头多提醒,有问题严格管,润物无声地强化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和行为。
  在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讨论会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邱昱东要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一方面要主动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条例》和《准则》精神实质,把握党纪条规的尺度,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能;另一方面要更加严格自律,做到打铁自身硬,在遵守党纪条规方面做表率,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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