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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林子不能卖 职工保障不能赖
发布日期:2015-03-25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杨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对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
  为什么要改革?
  72%的林场处于贫困状态,难以集中精力管护森林资源
  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由国家投资在国有宜林荒山荒地建立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事业单位。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目前,全国共有4855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占国土面积8%,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分别占全国的19%、23%和17%。
  国有林场建立以来,管理体制几经变革。目前,按隶属关系划分,省级管理的国有林场占10%,地市级管理的占15%,县级管理的占75%。按预算管理方式划分,全额拨款的占9%,差额拨款的占39%,自收自支的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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