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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种苗信息季报制度的通知》(苏林办种〔2016〕20号)要求,各县(市、区)需将本地苗圃存苗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种苗站。截止目前,共有六合区、高淳区、宜兴市等46个县(市、区)按照要求向省林木种苗管理站报送了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种苗信息,全省仍有32个涉林县(市、区)未上报,包括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溧水区、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相城区、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通州区、灌云区、洪泽区、盱眙县、清江浦区、淮安区、阜宁县、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邗江区、扬中市、丹徒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请以上32个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紧调查并补报辖区内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种苗信息。
江苏省林业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