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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全省林业法规处长会议在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6-07-12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7日,省林业局在南京召开全省林业法规处长会议。会议学习了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在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上讲话,传达了2016年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全省依法治林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王德平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德平指出,自去年法规处长会议以来,全省依法治林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林业法制建设还不适应依法治林的新形势、指导监督各地依法治林工作覆盖面还不全、全省林业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
  王德平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全面贯彻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创我省林业法治工作新局面。提出下一步工作一是要积极配合省人大推进《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出台;各省辖市也要努力探索当地林业立法工作。二是要针对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各级执法水平。三是要持续抓实林业普法宣传,重点实施好刚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四是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认真落实“两法衔接”,把执法监督与案件移送结合起来抓。五是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配合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转配套工作。六是要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林业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各省辖市林业局法规处长、省管县林业局法规科长及省林业局法规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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