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盱眙县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破解林业生产经营者融资难题,推进了全县林业事业的发展,他们的做法获得淮安市2012年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创新一等奖。现将盱眙县的典型案例材料刊发,供各地参考。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以来,盱眙县积极探索,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帮助广大林农解决了林业生产缺资金的难题,拓宽了林业投入渠道,推进了全县林业事业发展。
一、深入开展调研,打好工作基础
盱眙县组织金融、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林业大户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分析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林农经营林地林木的积极性,但是林业生产周期长,投资见效慢,变现难,许多林农存在资金投入匮乏的现实困难。已有的信贷产品存在较大局限性,难以满足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资金需求。而林产品价格波动较小,市场相对稳定,并且单位面积林地上林木资源总量随着时间是不断增长的,林木资产有着增值的趋势。如果金融部门充分利用林农获得的林权,开发出新的信贷产品,是一件服务林农和开拓市场双赢的好事。为顺应林农和更多投身林业的经营者的需求,化解林业融资难题,县里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营林大户、林业加工户和农村金融部门等各方意见,共同商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可行的操作办法。
二、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
在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县农村金融部门和林业部门大胆探索,出台了《盱眙县林权证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规范了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明确了林权抵押范围与对象;在贷款的额度上,抵押贷款比例为评估价值的50%以内;在贷款的期限上,授信一次可贷3至5年,弥补了小额农贷期限短的不足。为确保林权抵押贷款从发放、审批、管理到收回都有章可循,盱眙县农村合作银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分别制定了《林权证抵押贷款操作程序》,由金融部门对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资格、所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经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或银行委托林业部门对林木林地资产实地进行价值评估,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申请人把林权证抵押在林业部门,林业部门出具他项权证书后,到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对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林业部门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为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三、部门紧密配合,提供服务保障
为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顺利开展,县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做好服务和保障。金融、林业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办理抵押评估登记等事宜。在县级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没有建立的情况下,明确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或林业部门负责贷前评估;明确金融部门对受理的林权抵押贷款申请优先办理、限期办理,对林权抵押贷款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执行固定资产抵押利率最低标准,对规模化林业经营大户,简化审贷程序,提高抵押比例,实施金融“一站式”服务,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明确森林公安加大对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金融部门及林农的合法权益。
2007年至今,盱眙县已累计为690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32亿元。随着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总量不断增加,林农创业资金不足的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农户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更高了,林权流转进一步活跃,林业可持续发展也增添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