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8号)精神,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扎实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确定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2个):
苏州市林业局
泗阳县林业局
二、先进个人(2名):
花德政 盐城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正科级)
樊向民 江苏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林业改革办公室)主任科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江苏省评选推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6275303。
江苏省评选推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