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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期]南通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18-10-23 0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15日,在深圳召开的2018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我省南通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南通市委书记陆志鹏参会并领受奖牌。江苏国家森林城市已增至7个,分别是无锡、扬州、南京、徐州、镇江、常州和南通。

本次会议由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联合主办,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副局长彭有冬主持会议。会议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四个着力”和“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有效增进城乡居民生态福祉。

国家森林城市是评价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是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发展森林城市”列为重要内容,国务院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为政府内容审批事项。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是一个发展森林绿地、修复城乡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一个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城乡居民生态文明素质的过程。2016年以来,南通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一核、两带、三网、七廊、多组团”的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高质量推进“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全市累计新增成片造林面积31.4万亩,年均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87%,全省领先;全市及7个县(市、区)的森林覆盖率达35.21%;城区绿化覆盖率约43.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67平方米;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为98.3%、满意度为93.8%。三年来,全市累计投入约86亿元,其中财政投入约60亿元、社会投入约26亿元。

 此次全国共有2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共有16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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