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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年度报告制度 附件1
发布日期:2018-03-26 14:24 浏览次数: 字体:[ ]

 


编制单位:          




























序号示范基地名称规模产值(万元)林下经济从业人数及年收入财政资金总额(万元)示范基地建设资金来源(万元)示范基地经营情况
林下种植(亩)林下养殖(万只)相关产品采集加工量(万吨)森林景观利用接待人数(万人) 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量森林景观利用人数
从业人员林下经济年收入(万元)
发展林下经济林地经营面积(亩)收入合计(万元)出口额(万元)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数量(个)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林下经济年收入(万元) 财政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社会捐助要素折股  经营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以县为单位的示范基地



























1




























2




























3

























































































二、以经营主体为单位的示范基地



























1




























2




























3
























































































备注:


















1、林下种植、林下养殖产品是指人工种植养殖后未经加工直接销售或初加工后销售的产品;


















2、相关产品采集加工产品,一般指未经人工种植和养殖,直接采集或采集后初加工销售的产品。为便于统计,特将蜂产品归入此类。


















3、森林景观利用接待人数,指利用示范基地森林景观资源接待森林游憩、休闲、康养、体验等活动的人数。


















4、财政资金总额,指示范基地收到的基本建设、科技研发推广、课题研究、贷款贴息等各类政府奖励、补贴和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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