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省级湿地名录认定是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省政府确定的今年湿地保护重要工作之一。据悉,目前大部分设区市名录认定信息确认工作已进入尾声,近期汇总上报省林业局。徐州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措施扎实,在全省率先完成工作任务,值得全省其他设区市认真学习。
7月4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对区域内省级重要湿地认定信息核对成果盖章确认,徐州市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信息核对工作全面完成,成为全省第一家率先完成的市级单位。
首批省级重要湿地涉及徐州市7个县(市、区)8处重要湿地,分别是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沛县安国湖、徐州九里湖、徐州潘安湖4处国家湿地公园,睢宁白塘河、新沂骆马湖2处省级湿地公园,邳州黄墩湖、新沂骆马湖2处自然保护区,初定面积17018.74公顷。经现场勘测,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审议后,确认徐州市省级重要湿地面积18353.66公顷(含骆马湖湿地公园重叠面积4139.51公顷),较初定面积增加1330.73公顷。
为切实抓好全市省级重要湿地认定信息核对工作,徐州市一是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徐州市林业局迅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有关文件,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明确各有关县(市、区)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间节点。统筹安排资金,按程序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统一负责全市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的外业调查及内业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数据整理及成果编制,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边界的确认及相关资料提供,并对真实性负责。二是完善制度,逐级负责。制定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实施方案,依据《江苏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湿地公园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国土、交通、规划等部门相关规划,明确省级重要湿地划定范围,确需调出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是明确重点,有的放矢。明确工作步骤,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徐州市国家湿地公园相关规划资料较全,四至边界清晰,有关部门意见容易统一,形成初步结果,便于总结经验,做到有的放矢。在前期对国家湿地公园调查认定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邳州、新沂两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认定工作,在湿地有关法规及省相关文件等范围内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定期汇报,精准掌握。市林业局每周调度测绘单位内、外业进展情况及各有关单位配合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并将进度情况于每月底前上报省林业局。市林业局先后召开3次调度会,对各县(市、区)湿地认定工作进度点评,并邀请省林业局领导及专家对全市湿地认定工作的难点进行指导,及时纠偏,认真核对,精准掌握各地湿地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