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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全省“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2018-08-28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今年4月开展“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以来,我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认真部署并精心组织,成功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有力遏制了部分地区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打击行动圆满收官。

一是周密部署,健全组织。开展此次“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扼制全国涉林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势头的一项实际行动。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仲志勤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行动方案,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周密部署。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按照行动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人。

二是明确重点,严厉打击。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坚持把侦破案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地方公安治安、食药环侦、派出所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把涉林刑事案件特别是重特大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着力提升案件侦办质量,着重提高打击实效。专项打击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共出动警力2608人次、车辆873台次,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4起,行政案件167起;收缴林木木材327.2758立方米,恢复林地56.363亩,收缴野生动物15274头(只)、野生动物制品806件,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83人次。邳州市森林警察大队与邳州市公安局港上派出所、山东省郯城县森林公安局通力协作,破获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常州市金坛区森林警察大队与地方公安机关紧密合作,缜密侦查近两个月,斩断一条从广州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销往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获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50多只。东海县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获玳瑁标本8件,玳瑁制品800多件,省森林公安局从连云港市其他森林警察大队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把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意识作为重要出发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整合资源制作宣传展板,印制“爱鸟周”彩页宣传册和普法宣传单,组织“爱鸟周”暨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对野生动物保护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切实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并将行动战果适时向群众有序公开,开展警示教育,处罚一人教育一片,从而达到群众由知法、懂法转变到主动守法的效果。

四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为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省森林公安局加强督导,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基层单位,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鸟类迁徙通道及重点林区开展了全面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王新凯副局长带队对我省专项打击行动进行督查时指出,江苏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安工作大局,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专项打击行动抓的紧、抓的实,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打击违法犯罪没有休止符,保护生态安全永远在路上,我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决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省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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