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简报 > 2020
[第三十五期]全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培训班在南通举办
发布日期:2020-11-13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进我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助力长三角生态发展和美丽江苏建设,11月10日,全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培训班在南通举办。省林业局副局长钟伟宏出席并讲话。

钟伟宏充分肯定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以来取得的积极成效。目前,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8个设区市已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连云港已完成相关建设工作待国家验收授牌,宿迁、仪征正积极建设中;淮安、响水、睢宁、泗阳已获备案,东台也已向国家林草局提交备案申请。

钟伟宏指出,当前正值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重大发展机遇期。全省各地要紧抓机遇,以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主要目标,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为重点任务,全面推动我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要将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提升森林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协同性。二要在全省市、县(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已建和在建的巩固提升建设水平,我省长三角区域内特别是扬子江区域范围内尚未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市、县(市)要抓紧谋划启动,确保到2025年全省85%以上的设区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三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城市自身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实力、未来发展等因素,统筹推进城区生态空间、环城森林屏障、特色森林村镇、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文化建设等。四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提升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森林城市建设的科技支撑水平。五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培训班邀请国家林草局生态修复司、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领导、专家讲授了森林城市建设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全省各设区市林业局负责人、林业处(站)长及各县(市)林业局负责人,省林业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培训。会上印发了《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快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