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的管理,提升基地建设发展水平,我局对《江苏省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苏林规〔2016〕1号)进行了修订(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与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联系。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邮编:210036,电话:025-86275437。
附件:修订条款
江苏省林业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修订条款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制定本基地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报送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审批后组织实施。”修改为“制定本基地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并报省林木种苗管理站。”;
二、将第十五条第一款“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修改为“考核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