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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期]我省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0-08-12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机构建设、专项监测、标准化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对组织机构、监管重点、经费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成立局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推进林产品质检机构建设。按照国家林草局、省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局领导积极协调,省编办已批复同意在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加挂省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牌子。省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接受省林业局业务指导,承担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指导、相关咨询等工作。此外,邳州市国家林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也获批食品检测资质。

三是把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根据国家林草局今年下达我省1000批次的食用林产品建议抽检任务,我局在对全省食用林产品生产情况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后,形成正式监测方案,于4月底正式下发《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林科﹝2020﹞4号),确定我省2020年省级抽检1002批次,监测样品为银杏、板栗和薄壳山核桃及产地环境(土壤)。

四是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和执行。目前我省制定涉及食用林产品的地方标准有21项,其中明确对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地环境安全提出要求的标准有8项,《乌饭树播种育苗技术规程》已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待发布。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用林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列入工作计划,要求科研推广和生产单位加强相关标准在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中的实施应用和示范推广。

五是切实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相关责任处室加强与省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省财政厅已明确我省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专项经费列支渠道。我局还将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列入2020年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对相关林产品质量检测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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