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等规定,结合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管理实际,省林业局和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江苏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10月24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林业局行政审批与科技产业处。
电话/传真:025-86275507;
电子邮箱:jsslyjxkc@126.com。
附件:江苏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林业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