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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期]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专报第6期
发布日期:2023-12-22 09:36 浏览次数: 字体:[ ]

【摘要】截至12月5日,我省已除治互花米草14.68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3.7%,其中南通市已除治2.87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95.65 %;连云港市已除治2.02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412.80%;盐城市已除治6.79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88.55 %;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100 %;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0.7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100 %。

省互花米草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治理任务进度督查

11月21-24日,省互花米草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赴连云港、盐城、南通3市及盐城湿地珍禽、大丰麋鹿保护区督查互花米草治理工作,实地察看了灌云、响水、滨海、射阳、大丰、东台、海安以及2个保护区共22个点位除治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发现,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治理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治理进度不一。连云港市已基本完成治理任务。盐城市治理任务重,个别县(市、区)除治开始时间迟,进度偏慢,目前全市任务完成率89%,大丰区完成率84%、东台市完成率81%。二是特殊区域除治难度大。养殖场、河口及互花米草零散分布区,对除治技术方式等有特殊需求,除治难度大。三是除治图斑有偏差。由于考虑连片就近治理降低成本等种种因素,部分地方实际除治图斑与年度治理目标任务图斑有一定偏差。四是调查监测仍有遗漏。经地方反映并经督查核实,因互花米草繁殖能力强,发现一些新的分布范围并不在原治理图斑上,需要纳入后期治理任务,导致治理任务量增加。

督察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压紧压实治理任务,务必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不拖全省、全国治理任务后腿;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及时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除治技术和治理后生态修复方式方法;要及时总结治理经验,及早谋划明年任务,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附:2023 年全省沿海互花米草治理任务进展情况表(截至12月5日)

2023 年全省沿海互花米草治理任务进展情况表            截至时间:2023 年12月5日

县(市、区)

2023年治理任务(亩)

已治理面积(亩)

占年度任务

比例(%)

海安县

7500

7500

100.00

如东县

15850

14800

93.38

启东市

2180

2180

100.00

通州湾示范区

4500

4245

94.33

南通市合计

30030

28725

95.65

连云港市

赣榆区

2120

15923

751.08

连云区

1410

1741

123.48

徐圩新区

70

320

457.14

灌云县

1290

2202

170.70

连云港市合计

4890

20186

412.80

盐城市

东台市

41000

33059

80.63

大丰区

27600

23308

84.45

射阳县

5937

7454

125.55

滨海县

1650

2660

161.21

响水县

450

1384

307.56

盐城市合计

76637

67865

88.55

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500

22500

100.00

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500

7500

100.00

全省合计

141557

146776

1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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