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意见的通知
为增强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8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省林业局(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6210593。
3. 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lyj323@126.com。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