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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24-00090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26
文 号: 苏林提复〔2024〕2号 主 题 词:
摘要:
对全国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6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26 17:40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政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单(〔2024〕苏政议字11号)要求,经研究,现对何光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江苏开展太湖消纳圈建设试点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一、太湖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太湖是我省面积最大、生态功能最重要的湖泊湿地之一,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治理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部门责任,推进太湖治理湿地保护管理取得了实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规制度,从严监管各种湿地资源利用,太湖湿地总量稳定。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太湖湖泊区域已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4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0处湿地保护小区,保护湿地面积20.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87.8%。稳步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十三五”以来,在太湖湖泊区域完成退圩还湖、湿地植被生态修复约6.3万亩。湿地保护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区域湿地保护法规制度逐步完善。2020年,太湖湿地整体纳入全省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予以保护。2023年印发《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指导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二、太湖消纳圈建设情况

2007年太湖水危机以来,我局将太湖湖滨湿地恢复与保护作为太湖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中,在太湖东部沿岸、北部贡湖部分沿岸和竺山湖部分沿岸基本建成以芦苇为主的连片湖滨湿地植被带,较好发挥了湿地涵养水源、吸收和降解各类污染物质的功能。目前太湖大堤向湖侧有部分芦苇湿地,湿地植被带分布不连续,现有植被带主要通过人工建设实施消浪、基底修复和种植芦苇等植物实现。同时,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太湖湖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面临一些问题,如湖滨带建设存在法规限制,审批难度大;太湖西岸湿地湖滨带恢复技术要求高,湿地修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湖滨带建设成本越来越高,地方湿地恢复项目申报积极性不高,湿地维护成本逐年增加等。

三、太湖消纳圈建设下一步工作

推进太湖湖滨带建设工作是落实国家治太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更是减少入湖污染、提升太湖生态水平的关键举措。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大对太湖省级重要湿地、各类湿地保护地、生态红线湿地的监督监管,继续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地加强针对性保护,持续完善流域湿地保护体系,强化消纳圈湿地植被带保护。二是推进湿地生态修复。为推进太湖消纳圈建设,省有关部门牵头积极与水利部太湖局沟通协调同意后,我局将积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修复,推进湖滨植被带建设,发挥湿地生态功能,重建湖滨良性生态系统。三是提升湿地保护修复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规制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流域各地湿地地方条例修订及配套制度建设。探索制定湿地保护修复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切实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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