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354/2024-0006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 文 号: | 苏林提复〔2024〕12号 | 主 题 词: | |
| 摘要: | |||
省生态环境厅:
经研究,现就徐海涛等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指出,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关乎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在保护生物多样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是积极配合推进《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2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两次征求我局关于《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建议,我局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建议10余条。2023年11月14日、11月27日,我局办公室、保护地处、野生动物保护站,两次参加《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推进会,现场逐条逐句对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并结合林业立法工作,对法律法规的引用提出意见。同时,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并修订《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度,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4月28日,《江苏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由省政府行文上报国家林草局。2023年11月16日与“三区三线”成果衔接后再次修改上报,目前已通过审核待批复。依法依规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严格审查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加大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资金保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各地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需求,在自然保护地综合科考、专项调查、生态监测等项目中安排林业发展资金共计260万。三是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麋鹿、丹顶鹤、独花兰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保护、生境恢复,麋鹿种群达7840头,其中野外种群3356头;召开南京长江新济洲湿地麋鹿野放专家咨询会;持续开展丹顶鹤自然繁殖与野化试验;从浙江德清引进20只朱鹮在盐城沿海开展野化放归,朱鹮首次在中国东部沿海湿地野化放归。开展独花兰、香果树、秤锤树等珍稀濒危植物扩繁与迁地保护。开展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提升救护能力。四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建立22个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我局将按照中央指导意见、我省实施意见和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继续围绕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总目标,强化自然保护地基础性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建设管理、监督考核,重视自然保护地管理及技术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扎实做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全省野生动物资源监测、野生植物资源调查、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等。推动麋鹿种群健康发展、丹顶鹤种群复壮研究、朱鹮种群重建、东方白鹳保护等。完善布局、健全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体系。抓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优化监测站点布局,积极组织开展预警采样。进一步加强协调衔接,推动南京中山国家植物园创建。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林业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在专业团队指导帮助下,结合“爱鸟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自然学校等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引导。吸引公众广泛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和监测工作。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姓名:戴怀宝
联 系 电 话:025-86275306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