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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24-00070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发布日期: 2024-05-07
文 号: 苏林提复〔2024〕6号 主 题 词:
摘要: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1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10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自然资源厅:

经研究,现对民盟江苏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海岸带综合管理,高质量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对策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省沿海地区生态地位优越,是全国滨海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全省滨海湿地约占全国滨海湿地总面积的18%和全省湿地总面积的30%滨海湿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功能,是全省沿海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态支撑。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沿海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全力推进绿美江苏建设,已建成世界自然遗产地1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各级各类沿海自然保护地24处,全省滨海湿地保护率67%有效保护了区域内最典型的湿地生态系统,为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相继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占用征收滨海湿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湿地利用服务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强化区域湿地保护管理,促进滨海地区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绿美江苏建设行动,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沿海地区生态建设。一是优化沿海地区生态空间布局。按照全省沿海地区生态资源状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区域空间格局,扩大生态空间,优化完善区域保护体系,严格生态空间区域用途管控,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域生态保护体系。二是加强滨海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范滨海区域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加强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沿海生态安全屏障;对重要滨海湿地通过建立多种有效保护形式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提高滨海湿地保护率;积极支持实施滨海退化湿地修复工程,实施互花米草治理攻坚战,修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三是支持指导地方开展海岸带修复治理。我省滨海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相关法律法规对防护林、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给予严格保护,我局将积极指导地方进一步优化海岸带资源要素配置,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规范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促进沿海地区陆海统筹发展。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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