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014001354/2024-00071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发布日期: 2024-05-07
文 号: 苏林提复〔2024〕3号 主 题 词:
摘要: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7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10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自然资源厅:

经研究,现就徐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黄海沿岸“绿色粮仓”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省沿海地区生态地位优越,是全国滨海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全省滨海湿地约占全国滨海湿地总面积的18%和全省湿地总面积的30%。滨海湿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功能,是全省沿海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态支撑。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沿海地区生态建设,加强滨海湿地保护管理,已建成世界自然遗产地1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各级各类沿海自然保护地24处,全省滨海湿地保护率67%,有效保护了区域内最典型的湿地生态系统,以及丹顶鹤、黑嘴鸥、麋鹿等国家重点保护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集中分布地和栖息地。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相继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占用征收滨海湿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湿地利用服务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组织实施了互花米草综合治理、重盐碱地造林、盐碱地土壤改良及耐盐碱植物培育等一系列工作,促进了滨海地区生态保护修复。

我局积极支持沿海地区在严格保护滨海湿地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滨海湿地资源。我省滨海湿地生态地位极为重要,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生态热点区域,在滨海地区发展“绿色粮仓”等产业,可能改变区域泥沙淤积过程、生物群落分布、野生动物栖息地,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析评估产业发展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做好沿海地区自然保护地、湿地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绿色粮仓”等产业发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为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