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354/2024-0007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 文 号: | 苏林提复〔2024〕8号 | 主 题 词: | |
| 摘要: | |||
省农业农村厅:
经研究,现就居小秋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省河湖中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防治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省河渠纵横,湖泊众多,河湖湿地资源丰富,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利用各类资金重点支持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滨海等重要湿地区域开展互花米草、凤眼莲等外来入侵物种清除、防治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两年福寿螺在我省蔓延扩展迅速,影响了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湿地引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指导各地在开展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等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加强引进动植物来源、数量监管,防止因湿地修复造成福寿螺蔓延;强化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监管巡察,发现福寿螺分布蔓延等情况,依照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协助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将福寿螺防治纳入湿地日常宣教,提升群众福寿螺防治意识,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