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保护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林地经营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促进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我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管理办法公示如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即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501404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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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