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354/2024-0005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造林绿化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 文 号: | 苏林提复〔2024〕31号 | 主 题 词: | |
| 摘要: | |||
朱振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绿化地域化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绿化建设,多次就村庄绿化工作进行部署。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村庄绿化建设。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转发全国《“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省农业农村部门依据自身职责,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既做好村域空间优化布局,也重视不同尺度的乡村风貌特色塑造,避免形成“千村一面”等情况。省林业局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23年启动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明确每年“新建绿美村庄200个,改造提升原绿美村庄100个,打造(新建、改造提升)绿美古树村庄10个”,这项工作也连续两年被列入省政府12类55件民生实事项目。
经过多年的村庄绿化建设,我省绿美村庄总体绿量明显增加,绿化美化档次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尽管如此,您提出的三个方面问题在我省村庄绿化推进过程中确实不同程度存在,这也是我们一直努力避免或采取措施拟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应当加强“村庄美化绿化”,一是对村庄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实施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池塘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公共绿地建设;二是有效保护村内古树名木,不乱砍乱伐;三是引导鼓励村民利用乡土植物、果蔬作物、农村生产生活老物件等打造美丽庭院、美丽菜园、美丽果园、美丽村景、美丽田园等。《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江苏省2023-2030年国土绿化规划纲要暨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科学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一是坚持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和效益化有机结合,严把项目设计关、用苗关、栽植关、管护关和验收关;二是以村民满意作为村庄绿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征询听取村民对绿化的意见或建议;三是坚持适地适树,使用良种壮苗,避免盲目应用外来树种,大力推行以乔木为主、低养护成本的节约型村庄绿化模式等。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符合我省实际,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绿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现场推进会、主流媒体宣传、专家巡回指导、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服务指导各地科学节俭务实开展村庄绿化工作,综合有效发挥村庄绿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将乡土树种(植物)的应用作为绿美村庄项目建设重要内容,将村民的绿化意愿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将村民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指标,突出村庄绿化的乡土风味。在特色田园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房改善等村庄类活动中科学设置绿化指标,科学选择绿化树种,确保绿化树种(植物)选得对、苗木栽得好、后期生长佳,努力让村庄“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林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