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014001354/2024-00089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01
文 号: 苏林提复〔2024〕38号 主 题 词:
摘要: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2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兴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麋鹿种群可持续发展,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苏实践赋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以来,在麋鹿保护管理、种群繁衍、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麋鹿数量持续增加,目前麋鹿种群数量已达8216头,其中野外种群3553头,初步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滨海麋鹿野生种群,极大缓解了麋鹿濒危状况,在促进麋鹿种群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是扩大麋鹿种群分布地,缓解种群过载压力。随着麋鹿种群数量不断增长,麋鹿种群健康发展面临着种群密度过高、疫病风险大等问题和挑战。为保障麋鹿种群健康发展,保护区从麋鹿保护科研、监测巡护、疫病防控、野生麋鹿救护、栖息地针对性修复、饲料补给等多方面加强保护管理措施,维护麋鹿种群安全。召开南京长江新济州湿地麋鹿野放专家咨询会,向湖南洞庭湖、福建永泰县、内蒙古大青山、浙江杭州湾、山东刘公岛等20多个地方输送麋鹿500余头,有效扩大了麋鹿种群分布地。二是土地置换,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已编制完成《江苏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其中根据野生麋鹿种群的数量与分布变化,将保护区内部分土地进行了置换,目前已上报待批复。三是部门协同编制规划,促进麋鹿种群可持续发展。我局各处室(单位)积极配合,编制相关规划,提出解决麋鹿种群问题方案,降低疫病风险;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积极支持保护区内生态修复项目的论证实施,依法依规解决保护区植被严重退化等问题,改善麋鹿栖息地环境。四是重视管理机构建设,推动保护区更好发展。2020年5月,省委编办批复同意盐城市成立盐城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加强了与大丰麋鹿保护区交叉的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管理服务力量。2020年6月,省委编办发文核增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领导职数。2020年12月,我局同省委编办赴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保护区管理机构运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2023年1月,省委编办参与修改完善《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就相关机构编制事项提出修改建议。2023年12月,省委编办开展了省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专题调研工作,我局报送了包含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内的所属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麋鹿种群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麋鹿迁地保护。根据麋鹿历史分布范围,寻找适宜区域,开展野化放归,大批量开展迁地保护,减轻大丰麋鹿种群压力,分散麋鹿保护风险。二是科学制定麋鹿种群发展技术措施。对保护区内麋鹿人工繁育种群科学采用种群控制措施,维持符合生态承载力的健康种群数量规模;对麋鹿野生种群,按照自然选择和竞争原则,强化日常监测巡护,保护其种群自然增长,持续扩大野生种群。三是协同省委编办和盐城市委编办,优化麋鹿保护区布局结构和编制资源配置。通盘考虑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合工作,结合麋鹿保护区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与省委编办和盐城市委编办协调,科学合理确定麋鹿保护区管理的人员编制,研究麋鹿研究所管理体制和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减轻麋鹿保护区保护管理压力,推动保护区更好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7月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