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全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我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至9月4日,为期10天。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一、信函方式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禁猎通告建言献策”字样。
二、电邮方式
电子邮箱:js_yb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禁猎通告建言献策”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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