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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25-00022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发布日期: 2025-05-09
文 号: 主 题 词:
摘要: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5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5-05-09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经研究,现对王玮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完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蚯蚓明确为保护对象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蚯蚓是维持土壤生态平衡的重要物种,对保护和丰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林草局2023年第17号公告,参状远盲蚓(Amynthas aspergillus)、栉盲远盲蚓(Amynthas pectiniferus)、威廉腔蚓(Metaphire guillemi)、通俗腔蚓(Pheretima vulgaris)4种野生蚯蚓已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针对电捕野生蚯蚓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野生蚯蚓保护。一是发布禁猎通告。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划定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以及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为野生蚯蚓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农业农村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加强野生蚯蚓保护 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的通知》,组织各地全面开展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野生蚯蚓情况排查整治,持续抓好保护。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活动。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传播物种多样性保护理念,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强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针对性保护。同时,进一步指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好“三有名录”调整后的各项实施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整治非法交易野生蚯蚓行为的力度,严防乱捕滥猎蚯蚓等野生动物及破坏其栖息地行为,维护蚯蚓等野外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江苏省林业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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