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354/2025-0003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行政审批与科技产业处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摘要: | |||
省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对钟小仙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饲草种业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稳定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局鼓励林下发展林草种植业
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21〕212号),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林地发展潜力,科学高效利用林地资源;鼓励以现有林业资源为依托,科学发展林药、林粮、林草等林下种植业;鼓励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耐阴牧草种植,探索林间套种牧草养鹅等复合经营模式,并对科技支撑、财税政策、金融服务等政策支持和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下种植业发展的通知》(苏林科产〔2021〕1号),将科学发展林下种植业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各市、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结合市场需求等实际,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种植业,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采取林粮、林油(花)、林草等多种林业复合经营模式,科学有序地发展林下种植业,并将苇状羊茅、梯牧草、多年生黑麦草、紫苜蓿等8种牧草列入林下种植作物品种推荐名录。
二、我局支持盐碱地饲草相关技术研究
“十四五”以来,我局支持了“江苏省耐盐碱草地植物种质资源的培育与推广”“耐盐多用途草品种选育及其利用研究与集成”“基于林下生境的耐寒牧草种质资源筛选与种植技术推广示范”“林下种草及林草畜复合经营示范推广”“江苏省牧草育种与产业化利用长期科研基地”“薄壳山核桃林草套种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等多个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强化草种业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盐碱地饲草开发利用有关科技支撑,推动相关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我省盐碱地饲草产业发展。
江苏省林业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