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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25-00040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造林绿化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5-06-16
文 号: 主 题 词:
摘要: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16 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金慧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江苏森林碳汇长期监测网络,推进区域生态产业化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作为经济强省和能源消耗大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共进迫在眉睫。林业“双碳”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热点工作之一,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林业“双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林业固碳增汇。省林业局印发《江苏省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60年)》,积极探索推广典型困难立地造林增汇、人工林结构优化增汇等模式,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全面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林地林木管理、森林火灾防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多措并举,巩固林业碳汇存量,提高碳汇增量。

二、建立碳汇监测体系。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省林业局开展了多轮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发布《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相关地区或单位根据需求,采取布设长期定位监测设备、利用激光雷达等调查方式,开展本地区或单位碳汇监测。省自然资源厅高质量完成江苏省国土空间碳源碳汇调查监测及核算技术体系构建研究国家试点,出台《陆域碳收支空间核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形成《江苏省碳源、碳汇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及《江苏省碳汇调查监测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深化林业碳汇研究。2021-2024年省林业局立项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碳汇类项目14个,其中“揭榜挂帅”项目2项;在洪泽湖湿地率先开展湖泊湿地碳汇研究,取得了系列突破性成果;指导宿迁市编制发布《宿迁市碳汇造林技术规程》《风景林碳汇价值评估技术规程》2个团体标准。省科技厅支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相关基础研究项目14个,支持南京林业大学开展 “江苏典型困难立地高固碳树种筛选及碳增汇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等。

四、推进碳汇价值实现。在盐城林场和宿迁市分别开展国家、省级林业碳汇试点,持续推进苏州市吴中区、江阴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个国家级试点和宿迁、无锡等16个地区省级试点工作。盐城市与腾讯达成全国首单滨海盐沼生态碳汇交易。宿迁市、盐城市完成全国大型活动碳中和林项目交易和建设。泰州市海陵区与苏州工业园区达成全省跨区林业和湿地碳汇交易意向。宿迁、宜兴、东台等地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成功落地。

您们提出的工作建议符合我省实际,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双碳”工作的总体部署,有力有效推动林业“双碳”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级林业碳汇培训,增强各级林业部门、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等对林业碳汇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利用江苏林业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林业碳汇科普宣传,同时通过组织碳汇科普大赛、制作宣传手册、开展主题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林业碳汇知识,提高公众对林业碳汇的认识和参与度。

二、推动全省到县级森林碳储量监测。在林草湿沙普查和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的基础上,构建森林碳汇监测评价体系,实现从省级到县级的碳储量动态监测。同时兼顾生态功能区和森林类型差异,积极探索开展有针对性的智慧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碳库评估体系,加强计量监测核心技术攻关和绿色低碳技术集成示范,为森林碳汇能力评估和生态产业化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进一步拓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以生态普惠制指导下的市场化生态补偿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和机制。加强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和碳汇权益交易,继续推动全国大型活动碳中和林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林业碳汇质押贷款、“司法+碳汇”、林业碳汇保险、林业增汇项目建设等,多形式助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

四、完善林业综合考核评估体系。创新林业考核机制,并力争将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和森林碳储量等重点林业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强化全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压实地方责任,促进各地重视森林扩面和提质、重视森林资源科学管理和保护,进而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双碳”工作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们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林业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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