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1354/2025-0005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摘要: | |||
省农业农村厅:
经研究,现就徐海涛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太湖生态平衡调控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太湖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太湖是我省面积最大、生态功能最重要的湖泊湿地之一。近年来,省林业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治理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部门责任,推进太湖湿地保护管理,促进太湖水环境改善和生态功能恢复。一是加强流域湿地依法保护。认真落实《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度,从严监管各类湿地资源利用。二是逐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2020年,将太湖湿地整体纳入全省省级重要湿地名录予以保护。太湖湖泊区域已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4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三是有序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在太湖流域实施宜兴市新庄街道太湖湿地修复等退化湿地修复,改善区域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扩大鸟类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四是稳步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区域湿地保护法规制度逐步完善,2024年修订实施《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无锡、苏州市出台市级湿地保护条例,组织开展环太湖区域重要湿地调查监测,支持江苏太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围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湿地保护各项工作,着力改善太湖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一是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流域湿地保护,依法落实总量管控和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流域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流域湿地公园等建设管理,提升保护质量,积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科学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二是完善湿地监测体系。继续支持江苏太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开展长期监测,支持流域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等利用湿地生态补偿等各类资金开展湿地生态要素及动植物资源监测,逐步摸清保护本底,提升区域湿地监测能力,夯实保护管理工作基础。三是加强湿地保护规划引领。根据《江苏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及湿地保护专项规划,指导流域各市积极落实规划内容,提升全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科学性和系统性。
江苏省林业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