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0000/2024-00051 内容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二次会议
第068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信息时间:2024-10-09 10: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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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经研究,现对鲁宏振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市空间应复合化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贵厅答复代表时参考:

促进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是缓解城市人地紧张矛盾、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城市中心拥堵问题的重要手段。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用“地下”换“地上”。向地下要空间,是存量时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2023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蓝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底,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呈现“三心六片三轴”的总体发展格局,其中“三心”是指三大城市群地下空间发展中心,长三角城市群是其中之一,这里也是我国新时期实现“功能复合、立体开发”集约紧凑型发展的重要区域。

人防工程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推进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是提高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利用效率、推动人防工程高质量建设的重要手段。我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起源于人防工程建设,早在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72号),系统对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衔接、人防工程和兼顾设防工程建设标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规定。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进一步要求充分发挥人防部门特点,合力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近年来,我办以人防战备建设任务为根本,聚焦缓解城市人地矛盾,致力为市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活动空间,在促进城市空间复合利用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规划对工程建设的引导。我办编制的《江苏省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导则》中对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人防工程与非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相连通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要求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修编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于地下空间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与省自然资源厅就人防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印发《省国动办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动办〔2023〕57号),着重解决当前人防规划落实路径不明晰、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融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持续高速高质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我办始终将人防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核心工作,始终保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与速度齐头并进,人防工程总量、人均面积等核心指标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以来,每年新竣工人防工程面积均超过1000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竣工人防工程总面积超1.3亿平方米,为社会提供停车位数量超300万个。人防工程建设在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的同时,也为缓解城市空间不足、交通拥堵、服务民生等做出了积极贡献。加大人防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丰富自建人防工程形式,积极融入城市更新,鼓励围绕轨道交通、商业中心、广场绿地、老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建设一批惠民人防工程。

三是积极拓展人防工程利用新模式、新思路。我办紧密围绕人防工程“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核心使命,拓展人防平时服务路径。无锡结合中小学操场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并引入“人防地下接送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便于家长接送;南京、南通等地夏季开放人防工程,为市民纳凉避暑提供场所;盐城、镇江等地利用地下人防工程作为商业街,并与周边地下商圈实现互联互通;扬州、宿迁等地结合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宣传教育场所,为市民提供集科普、教育、体验于一体的服务,实现了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立足我办职能,深挖人防工程服务社会民生潜能,高质量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共同促进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实现城市功能优化。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联 系 人:徐慧中。

联系电话:86339669。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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