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扬州市统计局坚持统一调度、科学分配、强化管理,高效率完成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证、督察证发放工作。
强化数量管理。严格按照各县(市、区)和功能区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督察员人数进行发放,确保各地区所发证件和人数一致。
强化编号管理。依据各县(市、区)和功能区的上报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督察员人数统一划分编号段,并督促各地区按照编号段对下属地区进行发放,确保一人一证、对号到人,减少不法分子冒充普查人员的可乘之机。
强化颜色管理。对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证、督察证分别配备蓝色、红色、蓝色的挂绳,这样有利于广大群众和普查对象区分普查人员身份,做到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