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苏州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0月20日与苏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明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庆文就苏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就配合做好统计督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江苏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中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提供统计保障。
吴庆文从健全责任制度体系、严格数据质量管理、优化统计服务职能、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等方面介绍了苏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苏州市推动统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他表示,苏州将坚决落实督察组要求,自觉把接受统计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支持配合,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确保中央和省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主动接受督察、认真配合督察,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主动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统计能力提升的重要契机,自觉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织密织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蒋云峰,副组长姜敖荣以及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顾海东,市政府秘书长陈羔参加对接沟通。
省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将对苏州市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12-62913532;举报邮箱:江苏省苏州市A109专用信箱,邮编:215011;举报电子邮箱:tjdc@stats.suzhou.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10月20日—10月29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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