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1年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统计督察

2022-07-22 08:45 来源:省统计局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之际,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2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0月20日与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江苏省统计局副局长周国强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时云委托,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沈毅主持对接沟通会并讲话。黄非二级巡视员介绍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关情况。

周国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统计改革现代化,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是继《意见》《办法》《规定》之后,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为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通过深化统计改革、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强化统计监管执法、构建统计诚信体系,切实提升统计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江苏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中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沈毅指出,这次省统计督察组进驻农业农村厅开展统计督察,既是对农业农村厅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有效监督,也是对农业农村厅统计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关心与支持。农业农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发挥好农业农村统计综合性基础性数据作用。农业农村厅将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督察工作,诚恳接受监督,认真整改落实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建议,并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保障。

省统计局2021年第2统计督察组将对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根据督察工作需要,督察期间还将选取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溧阳市、金坛区2个县级农业农村局作为延伸督察对象。统计违纪违法举报专用电子邮箱:zfjdj@tj.js.gov.cn。进驻期间还将专门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和来访举报接待室,其中:10月20-22日进驻省农业农村厅,举报电话:025-86263536;来访举报接待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33号西康宾馆7303房间;10月23日-26日进驻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19-81668025;来访举报接待室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大道8号天丽中航酒店6610房间。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10月23日—10月26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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