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发展 积极履行职能
以统计之笔绘就新江苏建设“十年画卷”
江苏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汉春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心系“国之大者”,聚焦“国之大事”,掌握“国之大数”,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积极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了优质统计保障。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统计作用更加凸显
持续改进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圆满完成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在全国率先开展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探索。跟踪监测长三角一体化进展情况,全面反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效。制定《江苏省乡村振兴监测评价实施办法》,形成了一大批统计监测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统计监测研究。每年开展30-40项社情民意调查。打造系列统计产品,持续强化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跟踪做好能耗“双控”、企业成本等重点领域指标波动情况监测,跟踪分析助企纾困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成效,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提供支撑。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编印系列资料书籍,生动反映江苏多年来奋楫争先的辉煌历程。
二、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积极构建
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大普查任务。有效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改革,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国家试点。大力推进现代化进程、共同富裕、现代产业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率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测算,试算服务业生产指数。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和新产品产量跟踪监测,组织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测算试点。制定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办法,积极探索在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等领域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工资统计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率先建立并不断完善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63个省级部门、社会团体和大型管理公司定期提供综合统计数据,有效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出台《江苏统计质量管理体系》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调查水平、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成效显著
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础上,特别注重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变化,积极探索“三新”经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地区生产总值顺利由分级核算过度到统一核算,各设区市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省数基本衔接;认真编制2016—2019年地方资产负债表、2016—2019年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创新开展了普查年度设区市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圆满完成第六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2017年全省投入产出表。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全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四、统计法治保障监督精准有力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设立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全省13个设区市均设立单独执法监督机构,构建了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举报案件核查和省级统计督察相结合的统计监督体系。率先建立省级统计督察机制,经省委、省政府授权,顺利完成二轮对7个设区市和3个省级部门统计督察。将统计领域诚信建设纳入江苏省七大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创新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面向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三类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有效开展,“统计法”进党校、“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实现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五、统计信息化发展提速增效
我省联网直报平台作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分节点,自2012年正式运行至今,支撑全省16万家“四上企业”实时在线填报统计报表,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1.3万统计业务人员在线处理统计业务。在全国首创性打造省级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项目,构建了综合分析、经济预测、监测评价、景气预警、决策支持等智能化系统。打造服务联网直报企业智能业务问答系统“直报通”和服务企业产品“数企服”,研发了供党政领导使用的宏观经济运行动态信息查询系统,“数据江苏”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成立江苏省政府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在打造实体型统计智库建设方面迈出了探索性的重要一步。
十年峥嵘奋进,十载春华秋实。迈向新征程,统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党委政府“参谋部”、社会公众“信息窗”重要作用,为当好全国发展大局的“压舱石”“顶梁柱”展现统计作为、作出统计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