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助力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的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融合,数字经济正在越来越广泛影响甚至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力、新增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经济监测评价,即将实施的《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开展数字经济统计、分析,依法向社会公布。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及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效需要用详实的统计数据去反映、去监测、去评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类标准,省统计局积极承接国家试点任务,选择苏州市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太仓市组织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试点工作。首先,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数字经济发展业态的基础上,研制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从单位认定到类别划分再到指标选取等环节的研究,为将分类标准转化为统计数据提供可能;其次,探索数字经济调查组织实施路径,通过有效地组织人员选聘培训、报表填报、审核、验收、数据汇总验证、数据开发运用等关键环节,获取有效地组织实施方式;再次,进行试点总结,通过总结试点取得的经验做法和出现的问题来检验试点制度的可复制、可推广性;最后,资料的开发利用,通过获取的数据资料开展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指数编制的探索研究,最终体现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果。经过前期准备、调查采集、数据审核验收、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测算分析、研讨总结等阶段,顺利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开展全国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提供了范本,贡献了江苏智慧。
省统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全面组织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努力构建数字经济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整体态势。同时,加强数字经济核算方法、数字经济指数编制、数字经济贡献度的探索研究,特别是产业数字化对传统产业的效能提升成效的统计方法探索,彰显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优势,不断完善数字经济统计体系、核算体系,用统计力量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