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源江苏如东H16#1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海域使用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
1
|
如东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龙源江苏如东H16#1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
江苏慧海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1月15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厅(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5-86590436(兼传真,仅限于海域使用事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206室
附件:龙源江苏如东H16#1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