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变更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16:05 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资质基本信息变更条件。我厅同意变更事项,现公告如下:

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单位法人变更为胡志杰。

特此公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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