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在充分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基础上,对厅发(含与其他部门联合)1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规范性文件共20件予以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落到实处。(厅政策法规处)